重庆劳动争议律师

-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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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的婚假

添加时间:2018年8月30日 来源: 重庆劳动争议律师   http://www.ychyjtlaw.com/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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