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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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2022年1月6日  青岛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ychyjtlaw.com/

 刘世明,青岛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

关于婚姻家庭财产的诸多问题多产生于婚姻关系终止之时,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大家已经较为清晰,那么对于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这样的状况在债务清偿时婚姻双方当事人要如何承担债务为您解答。

一、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但200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可以转为婚后共同债务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二、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严格婚前债权的举证制度

为了保证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求主张债权的当事人承担举证。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或债务人配偶承认的,才能支持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

借款行为发生时,债务的担保是基于婚前借款人的个人信赖,而非基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很多借款人是在将来的配偶不知情的情形下进行借款。而当事人的配偶也往往是基于债务人财产外表现象与其结婚登记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能证明“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法官在审查这些证据时要对证据内容与形式、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盖然性上予以全方面、多角度的审查。总之,要从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来判断,综合审查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如果能够认定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确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债务人配偶只在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范围内清偿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中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予以清偿。为了折中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权益,债务人配偶承担的债务宜限在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范围内。

为了确保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避免欺诈婚姻,除非债务人配偶在债务人借款时就知道此债务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才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而且债权人对此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如果债务人配偶在婚后知道或债权人催讨后才知道的,债务人配偶只能在其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予以清偿,不应承担连带。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前所负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人配偶应在接受财物或享受利益的范围内承担,对于赠与或婚内约定等接受财物或受益的债务人配偶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可见在是否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类问题中证据的重要性,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明力证明是否用于婚姻共同生活才可以确认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因与家庭琐碎生活息息相关,举证质证对于当事人来讲往往相对困难,建议询问律师,给出贴合个案的最优解决方案。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因为抵押权的问题产生纠纷,通过法院程序来解决的话,是可以根据判决的结果请求法院查封拍卖抵押物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三、抵押物拍卖的程序

  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

  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

  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的内容,由此可知,为了防止转移、隐匿或者毁坏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将查封的财产,而查封后拍卖的抵押物是有清偿顺序规定的。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青岛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刘世明[山东]

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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